2017宁波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申请积分入学条件
【导语】:积分申请入学是为更好解决我区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免费入读公办学校的一项惠民政策,快来跟小编来看看7宁波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申请积分入学条件。
积分申请入学是为更好解决我区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免费入读公办学校的一项惠民政策,是进一步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优质化的重要举措。
申请积分入学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父母均在镇海区内工作,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
2.父母双方在镇海区有相对固定住所,截至适龄子女入学当年3月31日,持有效居住证一年以上(无中断);
3.父(母)在镇海区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并依法在宁波市本级(指镇海区、北仑区、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奉化区以及高新区、大榭、东钱湖等)缴纳社会保险(截至适龄子女入学当年3月31日,连续按月缴纳一年及以上,补缴无效);2017年入学的,截止2017年3月31日,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满一年但未缴纳社会保险的入学申请人,可以通过参加积分为子女提出申请(2018年起入学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4.父母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并且持有当年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入学申请人为其子女申请入学的积分申请、获取参照《镇海区流动人口管理办关于进一步完善镇海区流动人员综合积分申评制度的通知》(镇流管办〔2015〕12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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